关于做好2022年度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停保工作的通知
各2022届毕业班级:
根据《厦门市医疗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医保[2022]27号)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2022年7月至12月作为调整过渡期。
根据厦门税务工作安排,为确保医保过渡期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工作提前至4月份开展。为做好我校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停止参加调整过渡期医保工作(以下简称“停保”),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停保的学生范围
1.2022年7月1日前毕业以及延期毕业的学生;
2.2022年7月1日前出国留学且确定2022年12月31日前不会回国的学生;
3.已退学或将在2022年7月1日前退学的学生;
4.客观上已不再满足参保医保调整过渡期(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大学生医疗保险条件的其他学生,如跨校区转专业学生等。
二、停保的时间范围
本次停保工作是停止参加医保调整过渡期(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大学生医保,已成功参保2021年7月-2022年6月医保的同学,2022年6月30日前仍可正常使用医保卡。
三、停保工作安排
1.2022届毕业生停保确认工作。学生资助中心根据教育部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登记的2022届境内毕业生生源信息(截至2022年4月15日)以及学院报送的境外毕业生生源信息,统一进行批量停保操作,请各班级务必通知停保学生确认,停保学生从2022年7月1日起不再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应主动前往就业地或生源地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从系统中导出的名单已反馈给各毕业班班长,如有问题,请于4月18日21:00前由班委统一反馈给学院。
2.其他应停保的学生。未在批量停保名单内的其他应停保学生(能够按期毕业的同学、出国留学且22年12月前不回国的同学),请各班汇总名单并于4月18日21:00前将停保汇总表(附件1)发至邮箱clxytw@hqu.edu.cn。
3.延期毕业学生。延期毕业学生续保需填写《延期毕业学生续保申请汇总表》(附件2)以及《延期毕业学生续保确认书》(附件3),并附申报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于5月6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clxytw@hqu.edu.cn邮箱,纸质版交至E4-311学院团委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班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确认和材料报送,若超过此期限,将造成“应停未停”的后果,产生不必要的缴费(厦门市医保中心将启动医保调整过渡期集中缴费工作)。
2.为避免应停保学生产生不必要的缴费,请应停保学生4月19日前取消健康账户代缴登记或一卡通委托代扣服务。
3.如需查询学生目前参保状态,可关注厦门税务微信公众号,录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查询路径:厦门税务-掌上办税—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
4.保送本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通过硕士生或博士生入学考试考入本校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生,此次统一停保,待研究生入学后跟随新生统一申报参保,社会保障卡由学生自行保管,待参保成功后可继续使用(新生医保参保期可追溯至入学当年7月1日,仅限新生)。
5.请各学院注意转专业学生的情况。转入学院负责转专业学生的停保申报。已转专业至泉州校区的学生,且选择参加泉州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由厦门校区转出学院负责申报停保。
6.本次未申报停保学生,视为自动续保下一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医疗保险,医保调整过渡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00元。
7.如因特殊情况仍在校但停保的同学,可于5月27日前前往A区二楼学生事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重新参保申请。
附件: 附件1:材料学院2022年度医疗保险停保申报表.xls
附件2:延期毕业学生续保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延期毕业学生续保确认书.doc